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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嘉,鑺滄箹浜ら€氭浜″緥甯?,现执业于广州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对于故意的犯罪,是有共同犯罪的情况的;但是在刑法理论上是没有共同过失犯罪的。我们都知道交通肇事犯罪是属于过失犯罪,刑法也规定了交通肇事有共犯的情形,这可以说开创了过失共同犯罪的司法实务之先河。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情形有哪些。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这里的;共犯;就是共同犯罪人。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上述人员己与肇事者共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二、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条件
从犯罪主体上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并且各共同犯罪人必须都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
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从犯罪的主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经过意思联络,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实施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就认识因素上讲,各共同犯罪人必须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实施犯罪,而是在他人的配合下共同实施犯罪,并且要明知他们的共同危害社会的行为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就意志因素来讲,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是希望或放任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
三、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什么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的问题《解释》第8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这里的;共犯;就是共同犯罪人。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上述人员己与肇事者共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但是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可以说《解释》开创了过失共同犯罪的司法实务之先河。刑法第25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可见《解释》对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解释已明显与刑法的规定相悖,实属非法解释。
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这是我国刑法第23条第一款对共同犯罪所下的定义。我国刑法理论界也普遍认为;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基于共同故意而共同实施的犯罪;等等。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过失共同犯罪,刑法理论界也普遍不承认之。
目前我国法律只有交通肇事罪这一个犯罪种类具有过失共犯情形,而且且行仅限于指使逃逸的情况。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赔偿明确规定为法定从轻情节符合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有助于统一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案件中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交通肇事致人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我国刑法仅对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作出了相关规定,而对交通肇事罪这一过失犯罪的主观要件并未作更为细致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事后赔偿这一情节应在何种幅度内从轻处罚多有分歧,这也使得交通肇事案件往往难以形成统一的处罚标准,导致对于相似情形的交通肇事犯罪往往处理结果迥异。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将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赔偿明确规定为法定从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