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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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 银行借款的日常管理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 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ncjtls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

相对于个人的债权债务而言,企业债权债务无论是从金额上,或是从发生经济往来的关系上,或是从数量上,都是比较多而且复杂的。它的范围包括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发生购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业务而形成的的暂收、暂付、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对于企业而言,随着自身的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债权债务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频率越高。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加强企业的债权债务管理,解决债权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能够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降低经营风险,而且使企业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对于促进企业自身发展,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一、当前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




从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企业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许多企业存在债权债务无专人管理,债权债务混杂不堪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虽然成立了债权债务管理机构,但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至于企业该什么时候履行债务偿还义务,该什么时候行使权利,无人问津。往往要等到对方催告履行债务时,才发现对外债务应该履行了。没有事先的充分准备,债务到期时,因难以调度经营资金和其他资源,往往造成不能立即履行债务,而产生额外的违约或经济纠纷。此外,由于对债权债务的管理不够重视,债权债务往往拖的时间比较长,这样就很容易产生呆账、死账、以及无法消化的成本费用,造成长期挂账的资金数额大,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经济的发展。


2、企业内部务部门之间对于债权债务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作。债权债务管理属于企业综合管理的范畴,不仅与财务管理联系紧密,而且与经营管理等密切相关。企业应该改变过去认为债权债务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账务不清也是财务部门的观念。只有加强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意识和整体观念,才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才能对债权债务形成系统化、程序化的管理。


二、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中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企业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就是在对本企业当前的债权债务管理现状进行认真分析后找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应本着“合理、合法、盘整资金,按实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的原则,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债权债务管理机制,也就是企业建立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债权债务管理机制。


债权债务的横向管理就是企业内部之间可根据企业发展特点成立专职或兼职债权债务管理机构,对一些大的债权债务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同时,债权债务管理机构可负责对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进行分类,按类别拟订不同的处理方法和程序,使问题的处理有章可循。比如可将问题分为主要应由经营部门负责处理或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处理等。通过这些手段来提高债权债务的清偿、清理回收率,减少企业的资金风险。


债权债务的纵向管理就是建立债权债务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根据债权债务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相互配合,实现高效运行的一体化管理。事前管理主要是明确管理职责和对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事中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债权债务进行分析,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考虑改进债权债务发生的管理工作,确定近期应清理重点,制定清理方案,将其中部分债权债务列作坏账,予以核销等。事后管理主要是针对债权债务到期后所进行的清理。企业可按照分析的资料,对延期的债权债务明确清理目标,根据目标选用不同的清理方式。如为提高清理人员的积极性而采取合理的奖励措施;在清理成本高,清理难度极大时委托第三方清理等。在清理过程中有时会发生债权债务纠纷,企业可选用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甚至司法解决等各种法律手段,以维护企业的应得利益。


三、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企业要始终明确两个问题


1、明确债权债务管理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意义。今天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原材料等价格的急速上涨,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而通过加强债权债务管理,挖掘企业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来保障企业发展是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于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明确债权债务管理是当今社会企业长期发展中要始终抓好的一项工作。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的当今社会,企业的债权债务将始终存在于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应当把债权债务管理当作一项长期抓好,以便从长远角度促使企业营运资金结构向合理化方面发展,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


以上是由为大家介绍的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措施有哪些,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借款的日常管理有哪些

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时,应当按其规定的程序严格办理有关手续。一般来说,借款可分为借款申请、银行审批、签订合同、收到借款和归还借款五个步骤。出纳人员除了熟悉借款的程序之外,必须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借贷双方应承担的法律,才能使借款业务顺利而圆满地完成。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借款单位应当首先考虑单位本身的实际需要、借款目的和偿还能力,从而决定借款的金额、期限和方式,这项工作一般是由单位决策层决定的。作出借款决定后,出纳人员即可根据借款计划提供有关贷款人的资料及准备必要的借款资料,然后申请借款。


1.选择贷款人的条件


借款人应在各贷款机构之间进行合理的选择,以保证本单位经济利益最大化。在这个前提下,选择贷款人时应考虑以下基本条件:


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种类的要求应和贷款机构的等级、业务范围相连应。


贷款机构对贷款风险的政策,通常受本身资本、经营理念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不同的贷款机构对贷款风险有着不同的政策,有的倾向于保守,有的倾向于开拓。


贷款机构对借款人的协作态度,因银行的不同而不同:有的银行积极为借款人提供各项咨询服务,并能为其备发展潜力和良好信誉的单位发放大量的贷款;有的银行则没有相关服务意识。


贷款机构本身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贷款机构本身的规模和稳定性。


2.银行借款申请材料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度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项目建议书扣可行性报告。


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款审批的办理


贷款机构收到借款人提供的借款资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予以贷款,主要内容如下:


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素质、经济实力、资金蛄柏、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既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调查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及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批复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时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井将贷款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借款人。


4.借款合间的签订


借款单位的借款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之后,借贷双方即可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方与贷款方就确立货币借贷权利和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协议。借款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借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者在保证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资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合同的份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签章双方均备执一份,其中,借贷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其他均为副本,并在合同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根据《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借款合同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点:


贷款种类。贷款种类是指该贷款是哪一类贷款,如短期贷款直长期贷款等。


借款用途。借款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借款用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专款专用,便于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借款金额。根据企业借款计划和企业物资储备、偿债能力、发展前景、销售收入情况加以确定。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由国家规定,贷款一般分为贴息贷款和全息贷款。贷款利息必须在借款合同中作出规定;借款合同中未作规定的,贷款方无权要求借款方付利息。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应明确规定贷款归还期限,借款人有权提前偿还,到期尚未归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收回贷款。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借款中必须明确还款的费用来源,以避免出现借款到期无相应资金来源用以偿还欠款的后果。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如数还清。在确定还款方式时,考虑到借款人资金来源的特点和实恃偿债能力,可采用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方式或一次还本、分次付息的还款方式,确保借款人到期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偿还借款。


保证条款。合同的保证条款,是指贷款人为了保证贷款能足额归还,尽量减少逾期贷款及呆账坏账损失,而采取的一种保护手段,一般分为抵押、质押和第三方保证。


违约的规定。


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5.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时,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合同务款必须完备,必须明确违约。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全中扣徐。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退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人申请借款,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并有适销适用的物资和财产做贷款的保证。借款人无为偿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人作为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


借款人不完全具备规定的申请借款条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款时,可以提出申请,但需有符合法定备件的保证人,经贷款人同意并报经贷款人上级批准后,方可贷款。


对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应及时办理套证,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6.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根据《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允许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置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


借款人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如地震、火灾等。


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建成重大损失或浪费的。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同时享受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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