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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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只有借条能否起诉 借贷关系担保的起诉期是多久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9日 来源: 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ncjtls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陈颖嘉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民间借贷中只有借条能否起诉

民间借贷在现今市场经济越加发展的情况下成为了很平常的事情,但是由于民间借贷的特征,导致民间借贷纠纷极易产生,那么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只有借条能否起诉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民间借贷仅有借条没有付款凭证可否起诉


  陈先生反映,其前段时间将50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借给朋友,朋友向其出具借条一份,现仅凭借条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陈先生凭借条可以进行起诉,但如债务人对款项是否实际交付提出异议的,按现有司法实践,人民法院通常会要求出借人本人或有关经手人员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人民法院会根据现金交付金额的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之间的关系等,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律师建议对于数额较大的借款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给借款人。


  借条中约定利息又约定未如期还款的违约,应如何处理


  刘女士反映,其向朋友借了一笔钱,双方在借条中约定利息为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另外又约定了未如期还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这样约定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如利息、违约金之和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且在债务人未提出抗辩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亦会主动进行审查。


  当事人约定不承担风险、有保底收益的委托理财合同如何定性


  王先生反映,其与薛某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双方约定由其将款项交付给薛某进行理财,回报率为每月保底3%,其与薛某之间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如双方当事人订立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委托方不承担损失或约定本息固定收益条款的,则委托人的缔约目的和合同预期系纯粹追求资产的固定本息回报,而对受托人管理资产的行为及收益后的分成并无预期,双方之间的合同性质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应当认定为借贷行为。







借贷关系担保的起诉期是多久

  民间借贷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借款形式,通常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财产形式做担保,如房产证、车主证等。也可以选择让第三人为自己做担保。如果借贷人跑路债权人想要起诉担保人的,那么借贷关系担保的起诉期是多久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在实践中,如果民间借贷人跑路债权人想要起诉担保人的,那么借贷关系担保的起诉期是多久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借贷关系担保的起诉期是多久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因此担保人的担保免除。




  二、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所以,担保期限并不是直至借款还清之日,而是两年。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担保期限呢《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这一规定,未约定借款期间,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索要,索要时履行期限届满。


  三、担保人的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


  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借贷关系担保的起诉期是多久的相关内容。综上,借贷关系担保的起诉期要看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如果债务人超出约定期限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请求归还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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