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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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怎么办 网络借贷发生纠纷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9日 来源: 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ncjtls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怎么办

追讨债权,遇到困难怎么办。解玲还需系玲人。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格外慎重处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还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的。

如超过了时效,怎么办呢,若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如可以要求债务人补充一个还款协议,约定何时再还,若债务人不愿书写,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将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将电话内容录音。并以此为证据起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赢了官司。

如果时效过后,债务人又同意还款一部分,则一定要接受,因为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行为,视为同意履行,则债权人的时效,实际上又得到了保证,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还款。

也有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债务人可能为逃避债务,远走他乡,债权人无法法找到他,那怎么办呢,其实债权人这时仍可以提出诉讼,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由法院作出判决,债权人申请执行,待债务人出现后或是发现他有财产存在,是可以执行的。

有时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国,这时债权人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债权人作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并申请执行。

网络借贷发生纠纷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网络借贷由于是使用网络介质的,所以一般要固定的材料大多属于电子数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网贷借款纠纷应该要收集固定好借款协议、放款记录等证据材料。

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在网贷借款纠纷中,一定要收集、固定好相关证据材料。网贷借款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

1、《借款协议》

主要是证明被告借款人与出借人形成借款关系,逾期还款的罚息的计算方式、债权转让的条件等内容。

2、放款记录

证明原告通过指定账户向被告借款人划付人民币。

3、短信及电话催收记录

证明原告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催告被告还款。

4、第三方支付公司盖章的放款凭证

证明原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借款交付给被告借款人。

5、代付服务协议和委托书

证明原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相关代付事宜。

6、债权转让通知

证明出借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发送债权转让通知给借款人。

7、居间方后台记录

证明被告借款人未偿付的剩余本金数额及还款情况。

8、其他合同或者记录

证明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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