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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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借给别人会有什么风险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 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ncjtls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营业执照借给别人会有什么风险

导读:最为严重的后果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个体经营者发生经济纠纷时,承担的是无限连带,即以谁的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发生债权债务时,将由谁负责清偿归还,债务偿还包括其家庭所有财产。

最为严重的后果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个体经营者发生经济纠纷时,承担的是无限连带,即以谁的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发生债权债务时,将由谁负责清偿归还,债务偿还包括其家庭所有财产。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因此,如果冒用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出资的,可以由工商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导读: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破产后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破产后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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