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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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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醉法驾车至人死的最新处罚规定

添加时间:2018年9月13日 来源: 广州资深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ncjtlss.com/

  一、刑法关于醉法驾车至人死的最新处罚规定

  《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是酒驾撞人死亡处罚标准和2017新酒驾处罚标准的信息。

  二、知识拓展:酒后驾车的危害

  醉驾入刑定罪,酒后驾车严重威胁到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酒后驾车的危害表现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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